- 九識義
- 唯識三繫的地論宗、 唯識宗各立八識, 為眼、 耳、 鼻、 舌、 身、 意等六識, 再加第七末那識、 第八阿賴耶識。 而真諦一繫的攝論宗, 則於八識之外復立第九阿摩羅識(無垢識、 真如識), 成立九識義。 九識即: 一、 眼識, 眼與色為緣而生眼識, 為能見者。 二、 耳識, 耳與聲為緣而生耳識, 為能聽者。 三、 鼻識, 鼻與香為緣而生鼻識, 為能嗅者。 四、 舌識, 舌與味為緣而生舌識, 為能嚐者。 五、 身識, 身與觸為緣而生身識, 為能覺者。 六、 意識, 意與法為緣而生意識, 能分別前五根所緣的五塵境界, 加以分別。 七、 末那識, 又稱分別識。 此識本無定體, 即第八識之染分, 依第八識自證分而生, 緣第八識見分而執為我, 為第六識之主, 執轉第六識所緣善惡之境而成染淨者皆由此識。 八、 阿賴耶識, 意譯作藏識。 此識染淨同源, 生滅和合, 具有相分、 見分、 自證分、 證自證分等四分。 九、 阿摩羅識, 意譯作清淨識、 白淨無垢識。 此識乃一切眾生清淨本源心地, 諸佛如來所證法身果德, 在聖不增, 在凡不減, 非生死之能羈, 非涅槃之能寂, 染淨俱泯, 湛若太虛。 這是如來藏一繫的理論, 見《成唯識論述記》卷一所載。
Dictionary of Buddhist terms. 2013.